关于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组织人事部(教师工作部),宣传部,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心理咨询中心、学生服务中心),招生就业工作处(创新创业中心),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办公室),校园管理处(保卫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人民武装部),人文与健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社会教育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学习资源中心(图书馆):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有效提高省教育厅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效率性,按照《关于省直部门开展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现决定对2023年度各部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项目支出的绩预算效评价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价的对象
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系统中所有需要做绩效自评的二级项目,相关信息如下表:
序号 | 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全年预算数 | 归口管理部门 |
1 | 教育收费资金 | 联合办学项目 | 2600.00 | 教务处 |
2 | 教学科研专项 | 1407.00 | 科研处、继续教育学院 | |
3 | 设备图书信息化建设 | 1238.60 | 资产管理处,学习资源中心(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
4 | 房屋构建及维修经费 | 525.00 | 校园管理处 | |
5 | 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 | 190.00 | 教务处、社会教育学院 | |
6 | 思想政治工作经费 | 140.00 | 宣传部 | |
7 | 帮扶专项 | 129.45 | 组织人事部 | |
8 | 创新创业专项 | 60.00 | 招生就业工作处 | |
9 | 当年拨款 | 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 | 3464.54 | / |
10 | 学生资助经费 | 1141.12 | 学生工作处 | |
11 | 学生资助补助专项项目 | 428.21 | 学生工作处 | |
12 | 学生资助补助项目 | 119.68 | 学生工作处 | |
13 | 军民融合项目(涉密项目) | 70.00 | 人文与健康学院 | |
14 | 高校征兵工作经费 | 9.10 | 校园管理处 | |
合计 | 1152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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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绩效自评基本原则
(一)履行各部门主体责任。绩效自评工作按照“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各部门是项目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对绩效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
(二)确保评价客观真实。各部门对照年初预算设定的绩效目标及指标值,对应填报年度实际完成值。绩效自评要实事求是,确保数据准确、分值合理,结果客观,严禁弄虚作假,流于形式。
三、绩效自评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绩效评价的对象包括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所有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的项目要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绩效评价方法可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绩效评价方法的选用应当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一)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的方法。
(二)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
(三)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的方法。
(四)最低成本法。是指对效益确定却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的方法。
(五)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项目支出效果进行评判的方法。
(六)标杆管理法。是指以国内外同行业中较高的绩效水平为标杆进行评判的方法。
(七)其他评价方法。
四、工作内容、步骤和责任分工
(一)工作准备阶段(4月30日前)
财务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制定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评价对象、绩效评价实施部门、绩效评价实施方式、评价实施内容及时间安排等。
(二)自评价阶段(5月9日前)
项目实施部门组织按照《江西开放大学预算绩效监控与评价暂行办法》(附件1)的要求实施绩效自评,通过收集绩效评价相关数据资料,并进行现场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等方法,综合分析形成自评结论,经过专家评估后,填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2)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估报告(附件3),将相关材料交由项目支出归口管理部门。
项目支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和编写所管理项目的绩效自评表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估报告,材料报送所在部门的分管校领导审签。
(三)自评材料审核汇总上报阶段(5月13日前)
财务处组织专家复审归口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部门的自评材料,对学校各预算项目支出进行综合评价。财务处将学校的绩效评价材料,报分管财务校领导及校长审签后,上报学校的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等。
(四)评价结果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并作为下年度安排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建立责任机制,切实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二)精准实施,提高质量。积极组织力量,安排绩效评价工作人员,真实、正确地反映资金的使用绩效及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三)强化应用,提高效率。坚持诚信原则,如实填报数据。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严禁弄虚作假和“走过场”。对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违法乱纪行为,省财政厅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江西开放大学关于印发《江西开放大学预算绩效监控
与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财务处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江西开放大学关于印发《江西开放大学预算绩效监控与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pdf